广州中院的一份公告在资本圈引起不小波动。
针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宝能系相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公告中提及姚振华“下落不明”的情况,宝能集团相关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相关信息有误,公司已与法院方面沟通协调,近期相关公告会撤回。”
3月22日上午,宝能集团官方微信号“中国宝能”发出一文——《姚振华董事长检查宝能汽车深圳工厂复工复产工作》。
宝能回应姚振华“下落不明”
3月17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则关于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中称:
“姚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民初175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须知、廉政监督卡。”
法院送达公告显示,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借款本金7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9月29日止,利息1429万元、罚息0元、复利0元)。
转载:中•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