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称饭店被4男子暴力催收卫生费 派出所:正在调查中
11月18日,云南楚雄。
碧城镇4名男子到饭店向店主夫妻催收2040元卫生费,因店主质疑卫生费收取不合理,夫妻二人遭多人暴力殴打。
知情人曹女士(化名)称:老板质疑卫生费收取标准时,这几位男子不仅未解释,而且霸占着桌子叫嚣“不交钱就不走”,地上丢得满是烟头,发生冲突后拉扯着老板娘将其推倒,二人被打的浑身是伤。
据当地派出所回应:确有此事,正在调查。
20日下午,据e禄丰云客户端消息,云南禄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称,禄丰市公安局将该案立为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案件事实已查清,已对相关人员行政拘留并罚款。
通报全文如下
近日,网络流传“禄丰市碧城镇4名男子到一饭店催收卫生费”一事,网民持续关注保洁公司选定、保洁费收费标准、涉事4名人员身份及公安机关案件调查等问题,现通报如下:
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根据《楚雄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集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指导意见》(楚人居办〔2017〕16号)文件规定(按每平方米每月0.5—3元收取),碧城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25日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禄丰亮洁保洁有限公司作为承包方。
2022年5月10日,碧城镇人民政府与禄丰亮洁保洁有限公司签订承包期限两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劳动承包合同,约定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禄丰亮洁保洁有限公司负责对碧城镇区主要街道、公厕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清运费收取等劳务项目。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2022年11月18日,禄丰亮洁保洁有限公司聘用人员樊某岗、普某云、杨某崔、杨某华到碧城镇街面餐饮店收取卫生费,收费人员按照1元/平方米/月收费,在金金鸭火锅店,收费人员询问老板张某林火锅店面积为170多平方米,按照标准收取2000元/年卫生费,老板张某林、杨某梅夫妇认为收费不合理,不愿意交纳。
后双方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杨某华使用手机进行拍摄,杨某梅将其手机抢过来砸在桌子上致手机钢化膜破裂,引发杨某华对杨某梅实施殴打,后樊某岗、普某云结伙对张某林实施殴打,致该二人不同程度受伤。
在此期间,杨某梅的妹妹杨某某怀抱小孩前去劝架并打了杨某崔一巴掌。
经医生诊断:张某林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杨某梅右面部、胸背部及臀部软组织挫伤;杨某崔右眼处挫伤、右眼角擦伤;樊某岗颈项部有1厘米的线性伤口、右腕背部有皮肤擦伤痕迹。
目前,禄丰市公安局已将该案立为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涉案违法嫌疑人樊某岗、普某云、杨某崔、杨某华已被依法传唤到罗次派出所开展询问调查,案件事实已查清,相关证据已收集固定。
已对违法嫌疑人员普某云、樊某岗各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对杨某华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杨某崔无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杨某梅实施抢砸手机及杨某某打人一巴掌的行为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
禄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通报末尾表示:感谢各位网民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关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会尽力查找自身不足,提升市域社会化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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