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杭州市中院一审公开审理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检方指控,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肖毅先后利用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江西省抚州市委书记、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5亿余元。肖毅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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