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被打女子:打人者总是怪笑,去公厕被尾随殴打。
11月19日,浙江永康。一段“女子在公共厕所被殴打”的视频在网络热传。11月20日,打人男子俞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逮捕。20日中午,被打女子告诉记者,事发10月30日16时左右她在去离自家店铺不远处的公厕时,遭遇殴打。女孩称,平时和打人者没有交集,事发前几天曾去过女孩家的店铺拿快递总是盯着她怪笑。警方通报初步鉴定被害女子伤情二级以上最终鉴定结论待被害者伤情稳定后依法作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受伤女子称:去公厕被尾随殴打
此前,一疑似被打女子的网友在个人社交平台发文,引发关注。公厕被打女子:打人者总是怪笑。
她称,她于10月30日下午去公共厕所时,被犯罪嫌疑人尾随,“一进厕所他就尾随拿砖头进来直接朝我头上砸来”,嫌疑人还对其眼睛、鼻子等部位进行了攻击。整个殴打过程达20多分钟,后有人听到了她的大声求救前来将她救下。该网友自述,自己鼻子和眼眶骨被打骨折。
网传图片显示,该女子被打前面容姣好,被打后,脸部已明显浮肿,且有多处伤,因治疗一头长发也已被剪掉。公厕被打女子:打人者总是怪笑。
该网友还在抖音上称,她并不认识打人男子,“只知道他是这个村里面的”,事发前几天,打人者曾去过女孩家的店铺拿快递,总是盯着她怪笑。
被打女子发声:没有衣着暴露,不认识涉事男子
11月20日,浙江金华永康市“一女子在公共厕所被殴打”事件中,被打女子疑似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声称,事发时没有衣着暴露,事发前不认识涉事男子,希望网友口下留情。公厕被打女子:打人者总是怪笑,当天中午,记者从该短视频账号主人朋友处确认,该短视频账号主人确实是被打女子。
被打女子20日所发声明全文如下:
有好多人对我为什么会被打都心存疑虑,更有甚者说我是不是和人家有什么情感纠纷,说我肯定穿衣有问题以及其他更难听的话语。对此,我想表示,我们家是在永康的一个小村庄里面开了一个小店,我平时的生活就是在店里看店和外出上厕所,我并没有衣着暴露,出事当天穿的是高领的毛线连衣裙,一直到膝盖,还穿了肉色的打底裤,我并不认识打我的这个男子,只知道他是这个村里面的。
在我出事之前,我们家跟快递有合作就是快递放在我们家,然后给我们一个月多少钱,因为他们买快递的总是丢掉放在里面安全一点,公厕被打女子:打人者总是怪笑,在事发前几天,这个男子就每天都进店找快递,但是每次我看他都是空着手出去,他进来的时候也一直盯着我在那里笑,我当时也并没有在意这些事情,事情发生之后,周围有人说该男子已经在我们店门口转了好几天,他家里人也说他假发裙子高跟鞋都买好了,可想而知他早就已经随时打算好要去犯罪。
只是我运气不太好是第一个,他的父母在我出事之后直到现在一句道歉都没有,语气也不是非常的友好,所以才会导致我很生气,想去曝光,在此我再次强调我并不认识该男子只是仅仅知道他是这个村子里面的人,他正不正常,我也不清楚,反正他是正常上班,然后手机平时都用得很厉害,看着也不像是有病的样子,应该就是心里扭曲变态,我也没有衣着暴露,口下留情给自己积点德吧。
11月20日,记者就此事私信该女子,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律师分析:嫌犯或将获刑3年以内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介绍,根据《人体损害程度鉴定标准》,轻伤并不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轻伤”其实不轻。“轻伤”存在争论的原因主要是与语言习惯不同,司法鉴定中的“轻伤”与生活中常说的轻伤不同,甚至明显不符,导致出现“轻伤”不轻,“重伤”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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