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当事人李守宁说,他是农村人,为娶媳妇花费了50多万元,还借了很多钱,结婚33天,女方就回到娘家不回来了,开始了分居生活,他要离婚女方还不同意。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开车挂横幅到妻子娘家的小区,开着喇叭要求退还高额彩礼。
有网友说:女方不同意离 婚,可能是缓兵之计,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越长,男方要回彩礼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就算女方退还部分彩礼、结婚才同居一个来月、她也赚大了、订婚8.8万元、平时的礼物、彩礼9万9。离了婚、再赚下家、结了离、离了再结、这钱太好赚啦!
事情闹到这种程度,这段婚姻已经没有维持下去的必要。女方的吃相太难看,和骗婚没什么区别了。岳母的态度也足见这一家子的家教有多糟糕,和这种人一起生活只会遭罪。既然不肯好说好散,那就对簿公堂好了,一家人的辛辛苦苦的血汗钱,绝不能这样打水漂。
但相识3天就订婚,这也太仓促了。而且两家相距仅3公里,女方的家庭情况、人品秉性难道都不找熟人打听一下的?毕竟是婚姻大事儿,如果事前能多做点功课,或许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也许男方根本找不到女朋友,只得拿钱吸引女方,初衷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