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张女士怀孕两个月,未婚夫意外身亡。准公公给她写信希望给家中留个后,让她生下孩子,婆婆甚至跪下恳求。最后张女士选择留下孩子,然而孩子七个月大的时候,公婆却反悔了,对孩子产生质疑。经调查,原因竟是公婆与孩子母亲对孩子的抚养权有所争议。
——没想到还有这种奇葩的事情发生,怀疑我们生活在上个世纪!
有律师说:律师认为非婚生子女有权力继承父亲遗产和抚恤金,而且母亲有监护权,既然做出承诺就应该履行。
最后,公婆同意每月支付一定抚养费张女士才同意认下这个准婆婆,认下这个孩子的亲奶奶!
钱是万能的,张女士一开始或许就是要逼迫准公公婆婆一起抚养这个孩子。一个女人家年纪轻轻以后很难再嫁人,损失巨大,这个孩子不能拖累一辈子——这种想法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由此可见,未婚先育对女性风险很大,大家要管好自己的肚皮。
有朋友结婚前怀孕三个月本以为可以奉子成婚继承准公公遗留的数千万财产,哪知准公公东窗事发腐败倒台。
不知张女士每月收到多少抚养费,到18岁吗?期间她如嫁人再次生育,不知公公婆婆是否愿意?